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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 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王振滔、王进权、余雄平、王晨、周俊明、Bingsheng Teng、林宗纯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有关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候选人所应具备的能力。我们同意推选王振滔、王进权、余雄平、王晨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选周俊明、Bingsheng Teng、林宗纯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俊明 Bingsheng Teng 申屠新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