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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2-042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人民币 5,000 万元/年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此议案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