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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此前6月30日公司发布了《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公告》,预计将披露时间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前,以上情形触发了投资人保护条款。
据了解,上述报告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披露。但因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进度等因素的影响,佳源创盛预计无法与4月30日前按时完成披露工作。公司已分别于4月28日、5月31日、6月30日发布公告三度进行延期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