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了会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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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宣布破产员工的赔偿应当按照其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赔偿。具体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找法网提醒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1.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如果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那么公司的债权人或债务人要向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公司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成立清算组。
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后,人民法院会在宣告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资产。
3.破产企业被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进行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例如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等。
5.破产财产的清算。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8.将破产企业的相关登记情况注销掉,向法院提请终结破产程序,在清算组正式撤销后,清算程序终结。
三、公司破产后,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在按法定的顺序清偿费用。
具体来说,破产费用是指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则是指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比如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