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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观焦点:东莞参保人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来源:本地宝 2023-03-03 08:48:55

申请条件

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因急诊直接到本园区、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可在现场结算报销。


(资料图片)

办理材料

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

本次就诊的门诊处方原件或电子处方纸质一份

门诊病历原件纸质一份(具体依所在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凭社会保障卡到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诊,在门诊挂号处挂号,就诊后出示社会保障卡、门诊处方、门诊病历等,提出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2、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做出是否受理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报销决定。经审查,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门诊急诊报销;参保人因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工作人员告知不予受理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报销原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参保人配合工作人员人员做好身份信息核实工作。

4、门诊就医报销,工作人员对符合结算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办理现场结算,参保人支付个人自付金额,领取相关单据;由于系统故障等原因未办理现场结算的,工作人员告知参保人按照门诊零报的流程,在就诊后2个月内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零报。参保人不符合结算资格或标准的不予办理现场结算,工作人员告知不予办理现场结算原因;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办理现场结算,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办理地点

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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