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淮阴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任教师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18〕16号)中的规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正派,事业心强,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相关资料图)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本科、硕士阶段所学专业均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于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硕士毕业于教育部公布的“大学”建设高校或教育部公布的“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有学前教育师范专业背景或有学前教育相关工作的优先。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1日--2023年8月10日
2.报名办法
应聘者一律以网络报名方式投递报名材料,邮件名称:应聘设计艺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网络报名邮箱:rsc001@,提供以下材料:
(1)《淮阴工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
(2)《淮阴工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电子版;
(3)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按照材料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专)科、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
②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专)科、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
③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3.注意事项
(1)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学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回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截止2023年8月15日尚未收到考核通知的应聘人员即可自行寻找其他就业机会。
三、考核
1.根据报名人数,原则上按照1:3比例进入考核环节。考核采用笔试(或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笔试(或技能测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3.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4.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应聘材料的原件交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5.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聘用
1.录用人员实习期2个月,每月发放3000元实习生活补贴。实习期满,考核合格,即留校工作,实行人事代理,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具有博士学位且符合进编相关政策的可进事业编制。
2.录用人员需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招聘政策咨询
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的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591175
联系人:杨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淮阴工学院纪委机关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591013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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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淮阴工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淮阴工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原标题:淮阴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2023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